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gdcode 注册

有关福利费和个人所得税

时间:2006-12-10 来源: 作者: 【字体: 减小 增大点击: 收藏 | 投稿
  

有关福利费和个人所得税
【问题】公司从福利费中支付给员工的福利费用要不要扣个人所得税?如果要,那公司的应付福利费科目从税局的角度又是如何看?工资单的应发工资是不是会计上的应付工资加应付福利费的总和?如果不是,那公司按规定提取的应付福利费又如何使用?发给员工的过节费之类的又如何算税?
   【解答】免纳个人所得税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具体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规定,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所得税: 财.管家园.fs119.net

   ①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

财软联,盟,fs119.net

   ②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每人都有的补贴、补助; 财管家,园,fs119.net

   ③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救济金,是指国家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
   节日发放给员工的补贴应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管,家园,fs119.net

 

财软,联盟,fs119.net


文章摘自网络,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
数据统计中!!
上一篇:有关公司辞退员工的一次性补偿
下一篇:有关个人所得税申报纳税期限

精品课程推荐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