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租房产租金收入需要计缴房产税吗

时间:2006-11-20 来源: 作者: 【字体: 减小 增大收藏 | 投稿
  

问:转租房产租金收入需要计缴房产税吗? 
答:根据粤地税发[1990]432号文的规定,按照《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的精神,对单位和个人将租用的房产再转租所取的租金收入不征房产税。省税务局[87]粤税三字第006号文第十四条“转租房产,其租金差额应计征房产税”规定也同时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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