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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销售”的会计与税法处理差异比较

时间:2006-12-15 来源: 作者: 【字体: 减小 增大点击: 收藏 | 投稿
  

视同销售是指企业在发生特定的提供商品或劳务行为后,纳税人在会计上不作为销售处理,而在税收上要视同对外销售,并据以计算缴纳税费的商品或劳务的转移行为。 财 管家园 fs119.net

“视同销售”只是税务上的概念,会计并不确认收入,但要根据税法的规定确认应税收入缴纳有关税收。在视同销售纳税时,应特别注意以下问题: 财管家,园,fs119.net

如果税法没有规定要视同销售的行为,就不需要确认应税收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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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税种对视同销售的规定不可串用,比如增值税法规规定的视同销售行为,不一定就要视同销售缴纳所得税,是否需要缴纳所得税,要看所得税法规有没有视同销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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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销售收入的会计处理 财软联盟 fs119.net

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对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条件作了如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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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财软联 盟 fs119.net

(二)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财,管家园,fs119.net

(三)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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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财管家,园,fs119.net

(五)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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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税务上的视同销售一般不符合会计的收入确认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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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根据《关于自产自用的产品视同销售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的复函》(财会[1997]026号)规定,企业将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性机构、捐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是一种内部结转关系,不存在销售行为,不符合销售成立的标志;企业不会由于将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等而增加现金流量,也不会增加企业的营业利润。因此,会计上不作销售处理,而按成本转账。具体会计处理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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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产自用的产品在移送使用时,应将该产品的成本按用途转入相应的科目,借记“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等科目,贷记“产成品”等科目。 财管家,园,fs119.net

2.企业将自产的产品用于上述用途应交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等,应按税收规定计算的应税金额,按用途记入相应的科目,借记“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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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按税收规定需要交纳所得税的,还应将该项经济业务视同销售应获得的利润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据以交纳所得税,按用途记入相应的科目,借记“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 财管家.园.fs119.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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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缴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及会计处理 财软,联盟,fs119.net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需视同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 财软联盟.fs119.net

1.     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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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销售代销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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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财管家 园 fs119.net

4.     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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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财管家 园 fs119.net

6.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财管家园,fs119.net

7.     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财管家,园,fs119.net

8.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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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税法规定与会计处理存在差异,针对上述的不同情况,有不同的会计处理: 财 软联盟 fs119.net

1.委托代销方式、受托代销商品方式(作销售收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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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参照税务会计栏目上的《委托代销业务增值税营业税的会计处理》。 财软联,盟,fs119.net

2.不在同一县(市)的统一核算的分支机构间移送货物用于销售(作销售收入处理) 财 管家园 fs119.net

货物移交时,调出方按确定的价税合计数,借记“应收款项”科目,按确定的价格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及“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调入方按确定的货价,借记“库存商品”及“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付帐款”科目。 财软联,盟,fs119.net

例,某集团公司将自产货物200件,每件不含税售价800元,调往所属B公司(分公司)用于销售(双方均为一般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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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公司的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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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库存商品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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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7200 财,管家园,fs119.net

   贷:应付帐款——集团公司               187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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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集团公司的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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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应收帐款——B公司                   187200 财软联.盟.fs119.net

   贷:主营业务收入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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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7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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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按成本结转) 财,管家园,fs119.net

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并非销售业务,但资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本身消耗的原材料、支付的加工费中,已有一部分“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另外,如果这些非应税项目直接耗用外构的包含有增值税的货物,则计入这些非应税项目的材料成本钟包含有增值税。为了使各非应税项目成本便于比较,非应税项目领用资产或委托加工货物应按税法规定视同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 财.软联盟.fs119.net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3]第38号)对“非应税劳务”的定义有明确的规定:非应税劳务是指属于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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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货物时,按自产或委托加工货物的成本及其所用货物应纳增值税之和,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按货物的成本,贷记“库存商品”等;按货物市价乘以适用税率计算的应纳增值税,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财软.联盟.fs119.net

货物购进时明确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也不作视同销售业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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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按成本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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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其帐务处理: 财软联 盟 fs119.net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出资产的帐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财管家园,fs119.net

   存货跌价准备 财软联 盟 fs119.net

贷:库存商品等(投出资产的帐面余额) 财 管家园 fs119.net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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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存款(支付的相关费用) 财,软联盟,fs119.net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作销售收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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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类行为虽然没有直接的现金流入,但实际上相当于将货物出售后取得货币资产,然后再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因此,这一行为应按售价、市场价格或组成计税价格计价,并记入有关收入类帐户。 财软,联盟,fs119.net

按所分配货物的售价、市场价格或组成计税价格和其适用税率计算的应纳增值税之和,借记“应付利润”、“应付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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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应税货物的售价、市场价格、组成计税价格,贷记“产品销售收入”等;按应纳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财管家园 fs119.net

6.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按成本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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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其帐务处理如下: 财软联,盟,fs119.net

借:应付福利费等 财软联盟 fs119.net

贷:产成品等 财,管家园,fs119.net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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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按成本结转) 财软联盟.fs119.net

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缴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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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营业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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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产成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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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财软联,盟,fs119.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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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的8种行为,有确认收入的,也有按成本结转的,应注意区分。无论确认收入,还是按成本结转,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时的应税销售额,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1993]38号)文件的规定,应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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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纳税人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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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财管家 园 fs119.net

(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财,软联盟,fs119.net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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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式中的成本是指: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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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缴纳营业税的视同销售及会计处理 财,管家园,fs119.net

税法规定,以下行为属于营业税的“视同销售”行为: 财 管家园 fs119.net

(1)企业自建建筑物后销售的,其自建行为视同提供应税劳务;(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3]第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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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以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对外投资入股,收取固定利润的行为,应区别以下两种情况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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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收取固定利润的,属于将场地、房屋等转让他人使用的业务,应按“服务业”税目中“租赁业”项目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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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商标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商誉等投资入股,收取固定利润的,属于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的行为,应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征收营业税。(根据《关于以不动产或无形资产投资入股收取固定利润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7]490号)) 财.管家园.fs119.net

(3)对企业以房屋或其他不动产抵顶有关债务的行为,应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根据《关于以房屋抵顶债务应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771号)) 财软联,盟,fs119.net

(4)企业将不动产赠与他人,视同销售不动产交纳营业税。(财法字[1993]第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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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不同的“视同销售”行为,其营业税的会计处理也有一定的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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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建房屋后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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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行为需要交纳建筑业和销售不动产两道环节的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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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自建部分需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缴纳3%的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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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税价格=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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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销售不动产应按销售收入缴纳5%的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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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某房地产开发企业7月份商品房销售收入2000000元,配套设施销售收入300000元。本期竣工住宅楼一栋,建造成本共计4000000元,成本利润率为7%。计算本月应缴营业税,并作如下分录: 财软 联盟 fs119.net

应缴建筑业营业税额=4000000×(1+7%)÷(1-3%)×3%=132371.13元 财管家 园 fs119.net

应缴销售不动产的营业税额=(2000000+300000)×5%=1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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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24737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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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24737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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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房屋抵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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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以房产抵偿债务,《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依据谨慎性的原则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均不得确认债务重组收益。 财管.家园.fs119.net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以房产抵偿债务应视同销售不动产,按“销售不动产”税目计算缴纳营业税。另外,根据《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03]6号)的规定,债务人以房抵债,应当将债务的计税成本与抵债房产的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所得;债权人应当将重组债权的计税成本与收到的房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的债务重组所得或损失。 财管家园.fs119.net

例,某企业因欠A企业建筑工程款2000000元,将其原有作价2000000元的商品房用于抵偿该笔债务。该商品房的帐面原值为1500000元,市场价格(公允价值)为2200000元。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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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号文件,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抵债所得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的,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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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交营业税=(2000000-1500000)×5%=25000元 财管 家园 fs119.net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25000元×7%=1750元 财软联盟,fs119.net

应交教育费附加=25000元×3%=7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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