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旧房产也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时间:2007-04-11 来源: 作者: 【字体: 减小 增大收藏 | 投稿
  

广州A区地税在对甲企业进行纳税评估时发现,甲企业当年2月份缴纳的房产税与以往月份相比突然减少近一半,而营业税突然增加一倍,之后营业税又恢复正常水平。税务人员再作进一步了解后发现甲企业在该月份销售了旧厂房一间,该厂房原值600万,转让价800万,甲企业当月没有申报土地增值税。税务机关对其作出补税罚款的决定。

财.软联盟.fs119.net

 

财管.家园.fs119.net

分析: 财软联.盟.fs119.net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按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 财 管家园 fs119.net

一般的企业平时都不涉及土地增值税业务,像案例中的甲企业,销售旧房产的时候,没有意识到产生了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导致漏交税款。

财软联盟.fs119.net

企业业务突然发生变动,通常会变动带来税务的变动,企业自己没注意到,税务机关的眼睛可是雪亮的,该类型企业是税务机关稽查的重点对象。因此企业应在业务变动的时候认真处理好税务问题,以免产生税务风险。 财软联盟,fs119.net

 

财管家园.fs119.net

纳税人销售旧房产,在计算扣除项目的时候,可扣除旧房产的评估价格。评估价格,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确定。评估价格须经当税务机关确认。 财管家园 fs119.net

另外,纳税人还需注意以下问题: 财 软联盟 fs119.net

1.转让旧房的,应按房屋及建筑物评估价格、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以及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作为扣除项目金额计征土地增值税。对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未支付地价款或不能提供已支付的地价款凭据的,不允许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财软联盟,fs119.net

2.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时因计算纳税的需要而对房地产进行评估,其支付的评估费用允许在计算增值额时予以扣除。对《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的纳税人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等情形而按房地产评估价格计算征收土地增值税所发生的评估费用,不允许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扣除。 财软联盟,fs119.net

3.《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规定,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经当地税务部门确认,《条例》第六条第(一)、(三)项规定的扣除项目的金额,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对纳税人购房时缴纳的契税,凡能提供契税完税凭证的,准予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予以扣除,但不作为加计5%的基数。对于转让旧房及建筑物,既没有评估价格,又不能提供购房发票的,地方税务机关可以根据《征管法》的规定,实行核定征收。

财软 联盟 fs119.net


上一篇:建立和谐社会:税务举报奖励缩水
下一篇:“买发票”入账税务风险分析

精品课程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