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笔者进行筹划后,筹划方案与原先实际操作相比,只是对操作进行了适当的规范而已,并无实质性的改变,却取得截然不同的效果。方案既合法地改变转售价差的税种属性,又使附带提供的运输服务回归到“应税劳务”所得,按照“服务业——动输费收入”申报缴纳税率5%的营业税,取得了节税效果。 财 管家园 fs119.net
由此可见,企业要做好税收筹划,减轻税负,必须在完全符合税法规定的各项条件前提下,结合自身业务实际,进行筹划,才能取得预期效果。这个案例同时也说明了一个事实,进行税收筹划绝不能只注重表象和结果,一定要重视形式、过程和内容,只有整个操作过程完全符合税法的规定,筹划才有可能取得成功。 财管家 园 fs119.net
[例2]某塑胶制品厂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生产企业,其生产用的原材料——废旧塑胶的80%是自己回收,20%是从废旧物资回收公司收购,自己回收部分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按规定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因此增值税税负一直居高不下,实际负税率高达13%左右,企业苦不堪言。而根据有关部门统计的数字,一般企业的增值税实际负税率在5%左右。后来,经“精明人”指点,企业自己回收80%的废旧塑胶可去向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物资回收公司代开发票,这样就可以根据回收公司开具的发票享受10%的进项税额,问题就迎刃而解了。该厂认为可行,并欲付之实施。 财软联,盟,fs119.net
对于这套纳税筹划方案,掌握税收政策的人都清楚,这实际是一种偷税行为,因为这方案中,塑胶厂与取得发票上的销货单位物资回收公司并没有直接的业务发生,物资回收公司也不存在代购货物行为 ,塑胶厂取得发票完全是代开发票,塑胶厂与之发生业务关系的单位为个体物资废旧回收站或散户的“破烂王”,而不是发票上的开具单位,属于取得第三方发票行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取得第三方发票”或“向第三方付款”不得抵扣进项税。因为“取得第三方发票”导致进项发票游离于税务监管之外,更为严重会导致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人为变通,商品流通环节被人为简并,进而冲击现行的税收管理体制。因此,税务部门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对取得第三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申报抵扣的单位,均认定为偷税行为。 财管家园,fs119.net
那么,如何对塑胶厂生产用的原材料废旧塑胶收购业务进行了筹划,才能做到既合法又能降低税收成本。税收政策规定:工业企业收购废旧物资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废旧物资回收公司则可抵扣。根据《关于废旧物质回收经营业务的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78号文)的规定,从2001年5月1日起,废旧物质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回收的废旧物质免征增值税,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质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废旧物质,可按废旧物质回收经营单位开具的由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发票注明的金额,按10%抵扣进项税额。根据上述政策,如果生产企业设立一个废旧物质回收公司,那么不仅废旧物质回收经营单位可以享受增值税优惠,工厂仍可以根据废旧物质回收公司开具的发票按10%抵扣进项税额。这样问题就合理解决了。设立废旧物质回收公司增加的成本并不高,而且这部分成本属于固定成本,比之节省的税收来说只是小数,何况随着企业规模的增加,企业的收益会越来越多。 财 管家园 fs119.net
通过筹划分析来评估筹划方案的可行性。企业设立废旧物质回收公司前,按照某塑胶制品厂生产规模,企业全年需要废旧塑胶1160吨,80%的原材料是自己回收,共928吨,每吨进价为2000元,合计1856000元,没有进项税额抵扣;20%的原材料是从废旧物质回收公司购入,计232吨,每吨进价为2400元,合计556800元,抵扣的进项税额为55680元;允许其他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9万元(指水电费及少量修理用配件等其他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生产的塑料制品对外销售收入360万元,有关数据计算如下:
应纳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3600000×17%-(55680+90000)=466320(元) 财 管家园 fs119.net
税负率=(466320÷3600000)×100%=12.95% 财软联.盟.fs119.net
企业将废旧物资收购业务分离出去成立一个废旧物质回收公司后,两者变成了购销关系,回收公司以每吨2000元的价格收购1160吨,以每吨2400元的价格销售给塑胶制品厂,其他资料不变,但废旧物质回收公司可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具体相关数据计算如下: 财管家 园 fs119.net
塑胶厂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1160×2400×10%+90000=368400(元) 财 管家园 fs119.net
应纳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3600000×17%-368400=243600(元)
税负率=(243600÷3600000)×100%=6.77% 财.软联盟.fs119.net
方案实施后实际税负从12.95%下降到6.67%,节税效果极为显著。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该方案对于以废旧物资为主要原材料的制造企业普遍适用。依据我国的税收政策,经营混合销售业务的企业也可进行类似的纳税筹划。这种类型特殊情况的共同点是增值税链条存在中断点。我国政策设计中,为实现前后环节的连接,都以特定的普通发票发挥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作用,以普通发票所注明销售额和规定的进项税额扣除率计算应抵扣的进项税额。但在实际操作中应注意两点:一是回收公司与加工企业存在着关联关系,回收公司必须按独立企业之间正常销售价格销售给工厂,而不能一味地增加工厂的进项税额,而抬高销售价格,这样才不会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关联企业的转让定价,而有失公允的转让定价有可能会被税务机关调节;二是设立的回收公司所增加的费用必须小于或远小于所带来的收益,否则会得不偿失。 财管家园 fs119.net
[例3]某矿山机械厂(下称A厂)与某个体机修厂(下称B厂)达成一项矿车委托加工协议:由A厂根据市场需求下达矿车生产订单给B厂,B厂按照A厂提供的矿车图纸及技术质量要求组织生产,所耗用的主要材料钢材由B厂自行采购,贷款按B厂每台矿车所耗钢材的采购价格的基础上外加100元加工费结算,并由B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给A厂。这一方案,有诸多益处,对A厂而言,不用自行垫支材料款,可以把生产过程中的废次品损失等转嫁到B厂身上;而对B厂而言,作为一个小规模纳税人,委托加工与经营性销售存在相当大的纳税差异,即:委托加工就其加工费为计税依据而纳税,而经营性销售将就其材料加工就其加工费为计税依据而纳税。显然,将经营性销售形式转化为委托加工形式节税空间极大。
Google.cn搜索相关文章:
谷歌中搜索全球网 增值税能否减负依法筹划是关键
百度中搜索 增值税能否减负依法筹划是关键
谷歌中搜索www.fs119.net 增值税能否减负依法筹划是关键
下一篇:对增值税纳税人身份筹划的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