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泰王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泰王国政府关于互免国际运输收入间接税的协定》的规定,对泰国船舶公司因从事国际运输业务而从我国境内取得的运输收入免征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外国公司船舶运输收入税收管理及国际海运业对外支付管理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2]107号)所附“国际海运收入减免税情况一览表”有误,特此更正。本文文到之日起生效,此前已经免除的税收不予补征。
文章摘自网络,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
数据统计中!!
Google.cn搜索关键字:
问题 公司 船舶 关于 运输 国际 收入 税收 海运 管理
Google.cn搜索相关文章:
谷歌中搜索全球网 关于泰国船舶公司征免税问题
百度中搜索 关于泰国船舶公司征免税问题
谷歌中搜索www.fs119.net 关于泰国船舶公司征免税问题
上一篇:深圳市外商投资企业主要税收优惠政策
Google.cn搜索相关文章:
谷歌中搜索全球网 关于泰国船舶公司征免税问题
百度中搜索 关于泰国船舶公司征免税问题
谷歌中搜索www.fs119.net 关于泰国船舶公司征免税问题
下一篇:外商投资企业如何征收营业税
精品课程推荐
相关文章
中外合资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2007-05-25 13:49:21 外籍个人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2007-05-25 13:49:21 外商技术引进的税收优惠政策 2007-05-25 13:49:20 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的优惠政策 2007-05-25 13:49:20 外商转让技术将免征营业税 2007-05-25 13:49:20 外国企业所得税中税项扣除优惠 2007-05-25 13:4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