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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厂在5月去银行贷了一笔款,之前不记得计提财务费用,现在交了6万元的利息,请问可不可以分三个月摊销,还是一次性放到财务费

时间:2008-09-11 来源: 作者: 【字体: 减小 增大点击: 收藏 | 投稿
  
·主题:利息
我厂在5月去银行贷了一笔款,之前不记得计提财务费用,现在交了6万元的利息,请问可不可以分三个月摊销,还是一次性放到财务费用里。
提问人:芳 时间:2008-09-1115:39:29.0

回复主题:利息
您好!现针对您所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您再次提问。
回复人:12366咨询员 时间:2008-09-1810:07: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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