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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时间:1970-01-01 来源:广东国税 作者:吳生 【字体: 减小 增大点击: 收藏 | 投稿
  
·主题:税收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外地人工薪阶层在东莞缴纳个人所得税,却没有享受到其政府提供的任何服务,反而处处享受外来工的不平等待遇,如子女上学多交学费借读费等等,请问这是如何体现税收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我们外地人民每月交的税给东莞政府,您们是如何把它用之于我们这些人民身上?
提问人:吳生 时间:2008-09-2916:56: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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