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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汇总申报咨询

时间:2008-09-28 来源:广东国税 作者:匿名用户 【字体: 减小 增大点击: 收藏 | 投稿
  
·主题:企业所得税汇总申报咨询
您好! 我们公司总公司在顺德,于08年2月开张,分公司在佛山,于08年7月份开张,想请问下: 1、办理第三季度企业所得税汇总申报是不是两公司直接汇总数据申报?要不要办理汇总申报的手续? 2、假如一方公司盈利,另一方还是亏,但是汇总还是亏,这样的话,还需不需要纳税? 3、网上申报所得税后,要不要上交申报表?? 问题比较多?望回复!!谢谢!
提问人:匿名用户 时间:2008-09-2810:37:16.0

回复主题:企业所得税汇总申报咨询
匿名用户:您好!一、在佛山市范围内的总分机构,其企业所得税统一由总机构汇总缴纳,分支机构不再预缴。若总机构有新设立分支机构的,需办理税务登记证变更手续,不用办理汇总申报手续。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635号)规定,“第4行‘实际利润额':填报按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减除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以及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后的余额。因此,若季度总分机构汇总的实际利润额为负数的,当季度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三、对于总、分支机构均设立在佛山市内的企业,汇总于总机构申报企业所得税时不能采用网上申报方式,需门前申报并在规定申报期内提交相关申报资料。

财管家.园.fs119.net


回复人:欧阳小姐 时间:2008-09-2811:40: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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