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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个人所得税

时间:2008-07-16 来源: 作者: 【字体: 减小 增大点击: 收藏 | 投稿
  

请问:个人在“从化市慈善会”向四川地震捐款。个税是否全额扣除?谢谢! 财,管家园,fs119.net

咨询人:匿名用户 时间:2008-06-30 08: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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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捐赠,是指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社会团体是指经政府民政部门批准注册的非营利性的社团组织和基金会。个人向地震灾区红十字事业的捐赠,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全额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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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人:马一丹 时间: 2008-06-30 16:4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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