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时间:2008-06-20 来源: 作者: 【字体: 减小 增大收藏 | 投稿
  

1336__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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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内容:我准备开办一企业,能不能在办理税务登记时进行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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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内容:根据《豫国税发[2002]65号文件〈河南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下列纳税人也可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 财,管家园,fs119.net

(一)年应税销售额在30万元以上且会计核算健全的工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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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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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持有盐业批发许可证并从事盐业批发的企业; 财软.联盟.fs119.net

(四)开业满一年、且年应税销售额达到规定标准的个体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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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并且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非企业性单位; 财软联.盟.fs119.net

(六)预计年应税销售额达到规定标准的新开业企业。 财软,联盟,fs119.net

所以你可以进行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财管家,园,fs119.net

但是若你属于第十条的情况则不能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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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下列纳税人,无论年应税销售额是否达到规定标准,均不得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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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连续六个月未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 财管,家园,fs119.net

(二)全部销售免税货物的企业(粮食企业除外)和个体经营者; 财管家 园 fs119.net

(三)开业不足一年的个体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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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个人。 财 软联盟 fs119.net

另外,年应税销售额规定标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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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为100万元; 财软联 盟 fs119.net

(二)既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又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其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例在50%以上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为100万元; 财,管家园,fs119.net

(三)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为1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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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6/21/2004 9:57:35AM回复单位:驻马店 财管家,园,fs119.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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