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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抵扣

时间:2008-06-20 来源: 作者: 【字体: 减小 增大点击: 收藏 | 投稿
  

21147_进项抵扣
咨询时间:2006-9-1411:20:16咨询人:咨询方式:网络咨询
咨询内容:我公司购入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等用于防伪税控、纳税申报,请问所收到的进项发票可以抵扣吗?
答复内容: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83号)规定:企业购置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通用设备发生的费用,准予在当期计算缴纳所得税前一次性列支;同时可凭购货所取得的专用发票所注明的税额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增值税防伪税控专用设备包括税控金税卡、税控IC卡和读卡器;通用设备包括用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专用发票的计算机和打印机。 所以,根据上述文件规定,您企业用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专用发票的计算机和打印机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下可以抵扣。
答复时间:2006-9-1817:14:28答复单位: 郑州市国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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