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048_发票认证
咨询时间:2006-12-814:12:09咨询人:咨询方式:网络咨询
咨询内容:我单位于06年10月取得一份专用发票,票号00064275,于10月30日到县局认证大厅认证,认证结果清单(认证相符)上将发票号码打印为00064276。当时也未仔细核对。直到11月16日县局稽查分局通知说该票为作废发票,后开票方将00064276号发票也提交到县局稽查分局,276号发票确实已被作废,但对方并未打印,而且对方275号发票税款已入库。县局仍让我单位做进项转出处理,合适吗?为什么不能尊重事实呢?我们认为:造成这样的结果完全是由于国税局认证系统出现了问题(县局同志也是这样认为的),国税局应本着尊重事实角度出发,完善认证系统,不能再折腾纳税人了!并且你们应该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答复内容:您好,鉴于您单位的情况复杂,请您详细提供您的纳税名称和主管税务机关,或直接拨打0379-123661直接咨询,我们将与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和相关业务部门联系,为您解决问题。 财软联 盟 fs119.net
答复时间:2006-12-1314:28:59答复单位:
洛阳市国税局 财管家园.fs119.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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