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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具增值税发票问题

时间:2008-06-20 来源: 作者: 【字体: 减小 增大点击: 收藏 | 投稿
  
关于开具增值税发票问题
咨询时间:2007.07.24 咨询人:匿名
问题描述:

我是中石化油田企业。由于我们对国税发【2000】32号文规定理解有误,2006年12月错将对外油气田企业提供的生产性劳务缴纳了营业税并给对方开具了营业税发票。请问,现在对方要求我们开具增值税发票,我单位能不能给对方油田补开增值税发票?

财管家,园,fs119.net

解答内容: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的提问简要回复如下:
中石化油气田企业是一个特定的对象,我市除了油田局管理的中原石油勘探局、中石化分公司、中石化高新股份公司以及一些从油田主业分离出来的特修厂、总机厂、油田运输公司外,其余均不能享受油气田企业此资格,你单位是否属于以上其中某一企业。如果是就可以补开增值税发票,但要接受相关违章处理。如果不属于,就不能开具专用发票。 财管家 园 fs119.net

解答时间:2007-07-26 解答单位:濮阳市国家税务局

文章摘自网络,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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