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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证副本丢失

时间:2008-06-20 来源: 作者: 【字体: 减小 增大点击: 收藏 | 投稿
  
税务登记证副本丢失
咨询时间:2008.03.11 咨询人:匿名
问题描述:

个体工商业户税务登记证副本丢失,补办需要什么手续?要罚款吗? 财软联.盟.fs119.net

解答内容: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的提问简要回复如下: 财软,联盟,fs119.net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第三十九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自遗失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证件遗失报告表》,并将纳税人的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税务登记证件有效期、发证机关名称在税务机关认可的报刊上作遗失声明,凭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办税务登记证件。

财软联盟 fs119.net

是否需要处罚,税务人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财管家园,fs119.net

财.管家园.fs119.net

解答时间:2008-03-13 解答单位:南阳市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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