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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支机构是否办理税务登记?

时间:2008-06-20 来源: 作者: 【字体: 减小 增大点击: 收藏 | 投稿
  
分支机构是否办理税务登记?
咨询时间:2008.03.14 咨询人:smxczhczh
问题描述:

我单位经营汽车配件和维修,原来是一个工商执照,经营范围汽车配件和维修.现工商局要我们把汽车配件办分支机构.原来我们的收入都在一起申报的.若办分支机构,税务登记怎么办?交税是否分开?我们的收入是不打算分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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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内容: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的提问简要回复如下: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第十条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家税务总局或其授权的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二条规定: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企业之间不得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财管,家园,fs119.net
请你单位及分支机构依照上述法律法规办理税务登记并缴纳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其它涉及地税税种合并缴纳事宜,请您拨打12366热线,按2键进入地税线路作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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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时间:2008-03-17 解答单位:三门峡市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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