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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纳税人增加经营范围,且已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的变更,请问在税务机关该如何办理变更手续?

时间:2008-06-20 来源: 作者: 【字体: 减小 增大点击: 收藏 | 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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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内容: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财.管家园.fs119.net

具体办理程序如下:纳税人应在发生变更后三十日内,携带下列证件、资料到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税大厅办理变更登记:1、《税务登记变更表》一式二份;2、《纳税人税种登记表》一式二份(适用于税种变更的);3、原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4、营业执照、工商变更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适用于法定代表人或业主变更的);6、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 财软联 盟 fs119.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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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单位:信阳市国家税务局解答时间:2004-06-0410:25:38.0 财管家园,fs119.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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